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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奶源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

 

1我国奶业的发展史形成了我国奶源建设的两种主要模式

1.1我国历史上没有形成自己的奶畜品种

由于我国历史上没有形成自己的奶畜品种,因此除了少数极个别地区外,我国绝大多数人民消费奶的历史很短,仅一百年左右。我国早期的近代奶牛养殖业,起步于上世纪20年代,在沿海口岸开放城市周边,孕育了当时的奶品加工业。为了满足部分长期待在中国的外国侨民特殊需要,当时只生产新鲜的“巴氏杀菌奶”。例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地,是由外国传教士首先引入了欧洲的奶牛,后来在3040年代,陕西、山西、山东、江苏、四川、浙江等地则因当时的军阀权贵需要,也小规模引进了欧美的“奶牛(羊)场”。

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的相当一段时间里,依然是只有北京和沿海的少数几个大城市中,为数不多的优裕家庭每日在喝巴氏杀菌奶,另有一些人是以炼乳、奶粉在家里自己冲调的复原奶为主,因为相对方便。后来在大城市里的奶品加工企业,除了日常生产巴氏杀菌奶外,由于奶牛产奶量具有较大季节差异的原因,也生产部分奶粉和炼乳兼顾奶油以及乳糖、干酪素等联产品;奶畜则主要归属于当时的军垦农场。50年代后,北方和内地开始引入奶牛,多为集体所有的奶牛场,当地的奶品企业则以奶粉和炼乳为主,作为其他食品工业的原料和城市液态奶市场供应不足的一种补充。

遗憾的是,当时我国归口管理食品的轻工业部,在工业统计时设立的奶制品科目里,只包括奶粉、炼乳、奶油等而没有液态奶产品。在相当长的一个阶段里,我国奶业发展不快,奶类生产和消费长期处于低迷状态,因此奶牛场的发展也处于低迷状态。

1.2我国奶业的快速发展得助于改革开放

这种情况维持到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后发生了变化,我国奶业起步孕育了一个引人注目的高速发展期。变化的原因除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外,主要还有两个特定的具体因素:

一个是起始于1983年终止于2004年的“受援期”,我国政府基于我国是个缺奶和贫奶的地区,先后接受了由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WFP)和欧盟(EU)的连续五期的奶类发展无偿援助项目。直接受援款为人民币10.5亿元,国内配套资金为17.4亿元,涵盖24个省、市、自治区,历时20年之久,累计使用了9万吨脱脂奶粉(SMP)和3万吨无水黄油(AMF),共生产了近百万吨再制奶(recombined milk);按规定以3050%的比例与所在地生产的生鲜奶相混合后供应市场。返回的利润主要用于发展奶牛养殖业。这在相当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奶业产业化的发展,尤其是地处城市周边的奶牛场,养殖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整体牛群的年平均单产超过了8吨,育种和防疫以及生奶质量等方面也都保持了与国际发展水平基本同步的状态。

另一个是在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高强度热处理的灭菌奶技术,尤其是“超高温瞬间灭菌奶(UHT)”技术和设备的大规模引进,不少企业及时调整产品结构,一改传统的生产固体或浓缩奶制品,为具有长保存期的液态奶灭菌产品,直接供应终端消费集中的城市市场。由于灭菌奶不需要冷链保护,运输销售更方便,加上我国迅速发展的超市和大卖场等新商业模式的出现,进一步促进了我国城市及周遍集镇居民液态奶的消费。同时有力地带动了当地的奶牛养殖业。在“若要富,养奶牛”口号推动下,成千上万的农民纷纷牵奶牛回家,一夜之间变成了“奶农”。形成了与“奶牛场”模式完全不同的另一种形态的奶源基地。但是如此高度分散的养殖模式,其生产水平相当低下,年均单产仅为3吨左右,育种和防疫以及生奶质量状况也不理想,是目前的主要问题。

1.3国际奶业乘机大力渗透

由于我国目前正处在由“温饱”向“小康”的社会转型时期,刚富起来的人们,对奶品有着强烈的需求,新兴的市场同样也吸引了国际奶业的兴趣。一度促使外国大牌同行们纷纷来我国建厂,进军液态奶市场,然而不久,有人说他们“水土不服,纷纷退出了”;也有人说是因为“他们斗不过我们”等。其实都不是,而是由于目前我国执行的国家产品标准,如灭菌奶、酸奶、炼乳、奶粉、奶酪等,除了巴氏杀菌奶之外的所有其它奶制品以及含乳饮料,都允许“二次”或“多次”对奶和奶制品进行加工生产。外国大牌企业认为如此这般有点胡闹,现实的和潜在的“市场安全成本过高”,不如看看再说,因此多取“退而不出”策略,把企业暂且让别人来“托管”。

另一方面,我国海关则根据WTO约定,对奶和奶制品的关税一降再降,因此进口奶粉和其它奶制品数量剧增,从事此行的外国奶品原料供应商以及相关的材料和设备供应商们,则充分利用国际上本来就存在的“奶品双重标准”,尽力鼓吹“复原奶与生鲜奶一样好”,“液态奶热处理强度无差异论”,在单纯的贸易领域里毫无风险地获取了厚利。据我国海关的统计资料,自1995年至2004年的十年间,进口奶粉总量达68万吨,相当于复原奶500万吨,是奶类发展项目受援二十年间总量的五倍;为同期我国牛奶总产量的一半。另外在此期间还进口了乳清粉103万吨,其中除了高质量的脱盐乳清粉用于婴幼儿食品外,其余主要是用来替代奶粉制造各种含乳饮料的,估计其产量为1200万吨左右。如此大量的“进口奶粉”,事实上成了我国的“海外第二奶源基地”,它的存在和高速发展已经威胁我国本土奶牛养殖业的整体生存和健康发展了,这是当前的另一个主要问题。

综上所述,我国奶源建设存在着两种主要的模式:奶牛场和奶农分散饲养;奶源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两个:分散饲养的总体水平低下和进口奶粉带来的全面冲击。

2应对思路建议

2.1关于“奶农分散饲养水平低下”

由于奶农高度分散饲养从一开始就暴露了许多缺点,近年来各地在摸索中,结合实际情况,已经有了不少变化,较多地集中在生产操作的层面上,例如挤奶卫生、环境防疫、饲喂方法、饲料结构等。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距奶品安全的要求甚远。如果我们转而注重于考查一下奶农分散饲养的生产组织结构模式的演变情况,那么就不难发现存在着这样的一条演变轨迹:(1)分散饲养/收奶站;(2)分散饲养/挤奶站;(3)简单的地域集中/奶牛小区;(4)管道化机械挤奶、饲料饲养、防疫治病、繁殖配种等集中管理/联合牧场。我们认为,从技术管理层面和提升原料奶的质量角度来看,如果经过引导加速推动这个演变进程,可能要比简单地向奶农们传授具体的操作方法,有更直接的作用来迅速改变现状。

在这个过程里,由分散到集约的演变具有一个从低到高的发展趋势;集约不仅表现为一个基本生产单元的奶牛头数增加(规模),也表现为地理距离上的集中,更重要的是,与养牛技术相关的管理集中化程度的逐步提高,最后才有可能达到现代化的奶牛场水平。

目前各地区的实际发展水平,处在这条轨迹上的位置并不完全相同,较好的也只是处在由“奶牛小区”向“联合牧场”的过渡过程中,成熟的联合牧场还是少数。

至于对这条轨迹下一步发展趋势的预测,我们也看得到苗子。那就是在小区里的某些农民,主要是些有文化的青年农民,当自己拥有或实际管理的奶牛达到50头左右或以上时,他们就搬出去建立一个相对独立完整的奶牛场:机器挤奶、冷罐、兽医、育种、饲料饲喂等设备和技术一应俱全。他们已经不再是以前意义上的“个体农民”,而是现代意义上的“奶农”了。可以说,这条轨迹其实最终是在培育我国的现代化奶牛养殖业的管理和技术骨干队伍,是解决我国奶源建设面临难题的一条可行的出路。

参见由“中国学生奶奶源升级计划专家组”提供的附图《市场导向/奶牛生产技术的组织形式进步图》。

在这个由分散到集约的发展过程里,奶农的组织化问题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就现状来说,目前普遍采用“公司+农户”的体制,现在“公司”的内部结构基本是严谨的,而“农户”则是普遍松散的。我们认为在这种格局里很容易地就把“公司”放到救世主的位置上了:“我来救你们!我来帮你们脱贫致富!”其实这只是一个生奶的收购买卖关系而且是一个不太平等的买卖关系,带有一种浓重的历史形成的扭曲倾向。那就是“工农业产品的剪刀差”,有着十分浓厚的计划经济痕迹;时至今日,已经比较充分地表现出了奶业市场经济所需要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的不尽完善之处。

当然在加工企业内部,通过这些年来的改革,它的内部“利益共享”机制已经基本形成,在与分散的奶农们对话时,处于绝对的强势。这就是为什么市场一旦有波动,总是养牛的首当其冲遭殃的原因。进一步来看,如果一个地区的生存和发展的希望,全都维系在这种框架下的“公司”身上,则地方政府所面临的“奶农风险”将是巨大的,必须承担原应由企业所承担的全部责任。

解决奶农高度分散饲养造成生产水平低下的问题,不是单纯的技术手段所能奏效的,因为先进的设备和管理手段并不是“一家一户,三、五头牛”的小规模生产单元所能直接应用的,没有相应的规模和内在的生产组织结构,这些先进的东西对奶农来说是无法承受的,只能是摆设。我们认为,这方面的突破,可能更多地有赖于体制和机制的调整,核心问题是组成奶业整体的养殖、加工和流通三大板块的利益需要进一步的合理化。如果奶农的利益始终游离在奶品的市场经济效应之外,那么他们就不会与加工板块同心同德提高质量,也不会自发去实现较高程度的组织化,生奶生产的有序化和进一步做大奶业也就无从谈起!至于那些能够生产高质量生奶的奶农,则因为他们的劳动价值难以得到充分的市场体现,高质量的生奶并没有生产出高附加值的产品,生产的积极性必将受到严重挫折。

引入新的体制和机制,可能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像欧美那样,让广大奶农和牧场通过奶牛和牛奶的资产纽带,也成为加工厂的股东,享有平等的发言权。一方面能够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行业的抗风险力,另一方面由于利益的一体化,也能有效地降低行业的总体管理成本;更重要的是,对社会而言,所提供的产品安全性将会大大得到提高。

建议政府对奶业的扶持,由向加工龙头的倾斜改为向养牛基础的倾斜,而且应以促进两者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市场机制为主。这样不仅有利于奶业本身健康发展,也更有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和全面建设和谐社会。

2.2关于“进口奶粉带来的冲击”

调整关税当然是有效的方法,但是我国政府在加入WTO时的承诺,不是轻易能改变的;而且“海外第二奶源基地”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也有着其合理性,我国毕竟目前还是个“贫奶国”。因此适当运用技术壁垒手段无疑是一项现实的应对措施。然而,技术壁垒的实际生效,必须有赖于市场的积极响应。

首先,应大力加强有关奶和奶制品的科普宣传,改变由“企业出于商业目的而作广告”的现状,应由政府和行业组织多做公益性的科普宣传。使我国广大消费者客观、科学、完整地了解不同的奶和奶制品的真实信息,保证他们掌握充分的知情权,否则他们根本无从行使选择权。必须扭转前一阵流行的“生奶和复原奶没区别”、“热处理强度与奶的营养保留程度无关”等不科学、不客观的错误舆论导向。

其次,由于受到“受援期”时所形成的思维定势和某些国外供应商在后来施加的影响,整个奶业的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存在着不少与国际惯例不相一致的地方。毫无区别地容许复原奶制品与生鲜奶制品并行的双重标准体系,不利于我国本土奶业、尤其是坚持高质量标准的牛奶生产者的健康发展,因此必须立即组织力量加以调整修改。

还有,从当前情况来看,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在制定或修改技术规范和标准时,需要更多地了解液态奶的生产和市场的实际情况,需要更多地倾听非政府组织(NGO)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须知“产生标准的土壤,远比标准的产生更重要”!之所以这样建议,是因为现行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中存在一些明显的低级错误。例如不合理地要求“生奶不得检出致病菌”。又如对“生产日期”的解释:“包含检验需要的时间”。按国际惯例,这种“解释”根本不适用于短保质期食品;可笑的是,在错误的“解释”基础上为了自圆其说,最近又延伸出了“D+1”、“D+2”等不科学的说法,使从事巴氏杀菌奶类产品的企业“纷纷落马,无所适从”。因为事实上微生物的法定检验周期是5天,可是短保质期液态奶的产品保质期才只有37天。这些低级错误所产生的实际作用,就是抑制了我国奶牛养殖业的生存和发展! 

 (摘自《世纪乳业》第2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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